2月28日,在浙江省温州市第十二次党代会上,温州市委书记周江勇作了“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奋力谱写浙江新方位下温州发展的辉煌篇章”的报告,总结回顾了温州市第十一次党代会召开以来的五年工作,充分肯定了温州金融取得的成绩。报告中指出,过去五年,全市有效应对局部金融风波,坚定不移打好转型升级系列组合拳,全市经济持续回升向好,金融生态基本修复。同时,圆满完成国家金融综合改革三年任务,升级推出“新12条”金改举措,取得全国首批民营银行、首部民间融资管理地方性法规等16项先行先试成果,其中9项在全国或全省复制推广。
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也是温州金融改革发展再深化的重要一年,我们将根据“稳中求进”的主基调,推动温州金融再立新功、再创佳绩,为巩固提升温州在全省的“铁三角”地位作出应有的贡献。力争全年银行存款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银行贷款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不良贷款率控制在全省平均水平以下,新增直接融资与贷款增长基本相适应。
一、深化与金融结合工作,推动金融与融合发展。
一是发挥政府引导基金作用,助推创新企业发展。发挥市县两级政府引导基金的引导和放大作用,鼓励社会资本发起设立创业投资、股权投资和天使投资,持续加大对创新成果在种子期、初创期的投入力度。出台相关优惠政策,推动政府引导基金与风险投资机构合作,培育和设立多元化基金投资板块,引导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投入实体经济。鼓励和引导各类投资基金加大对浙南城建设发展资金支持。
二是创新创新企业多种融资方式。鼓励和支持创新企业发行公司债、企业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私募债、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引导和支持创新企业以区域或行业为纽带,发行中小企业集合债券、集合票据或参与中小企业集合信托计划,实现“抱团”融资。推动型中小企业改制、新三板挂牌和上市,满足创新企业多样化融资需求。鼓励金融机构加强与创业投资、股权投资机构的合作,协同筛选和支持创新企业。开展投贷联动试点,努力符合温州实际的适合创新企业发展的金融服务模式。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设立支行,为创新企业提供专业服务。
三是推动创新企业借助平台共享发展。推动温州金融资产交易中心“金融—”服务体系建设,创新发展多元化的金融产品,为不同发展阶段的创新企业提供特色化的金融服务。推动温州股权交易中心打造浙南路演中心,培育浙南城板块,为型挂牌企业提供全方位金融服务。
二、加快地方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深入实施“资本市场三年行动计划”。
深入实施领军企业和高成长型企业培育计划、小微企业成长计划,积极推动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和企业上市工作,培育形成一批影响力大、竞争力强的“顶天立地”企业,促进“铺天盖地”的小企业规范提升、加快发展。同时,特色小镇错位发展,使之真正成为招商引资的主阵地、结构调整的主战场、经济发展的增长极。
一是推动企业上市挂牌,形成资本市场规模效应。持续推进企业规范化股份制改造,鼓励成长型企业在新三板和区域性股权交易平台挂牌融资,推动企业赴香港等境外资本市场上市,落实企业上市挂牌优惠扶持政策,地方资本市场规模效应逐步呈现。力争到2017年底,全市股份制企业总数超1000家,新三板挂牌企业总数超80家,境内外上市、报会企业总数超30家。
二是引导企业再融资和并购重组,激活资本市场主体活力。支持上市公司利用证券市场筹资功能,通过增发、配股等方式扩大资产规模,通过向新能源、新技术、新材料、新经济模式企业实施并购重组活动实现转型升级,通过开展产业链两端资源、品牌、人才等方面并购活动增强自身实力。推动优秀上市公司走出国门,实施海外并购。引导资金、人才、项目等优质资源优先向上市公司倾斜。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温州上市公司开展境内外并购的贷款支持力度,通过财政贴息、信贷奖补等方式,建立并购贷款风险补偿机制。
三是做多做强法人机构,多渠道推动企业培育。推动温州银行、农商银行(农信联社)、温州民商银行等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发挥小微园、文创园、特色小镇等平台优势,深化产业链金融服务。加快证券法人机构的设立,鼓励地方法人证券机构创新开展资产管理、证券化以及各类债券业务,服务地方市场主体拓宽融资渠道,促进温州企业做强做优。
三、深化金融综合改革,促进创新金融、现代金融蓬勃发展。
一是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金融支持。推动非金融企业降杠杆。鼓励金融机构产品和服务创新,创新符合民营企业成长特征和“三农”特点的金融产品。稳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将创业担保基金纳入信保基金的支持范围,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二是推动金融融合发展。引导金融资本支持企业,解决金融资本投放难和企业融资难的“两难”问题。发挥创新创业投资基金等各类产业基金的引导和放大作用,积极争取国家、省级政府引导基金支持,推动政府产业基金与风险投资机构合作。开展投贷联动试点,推动设立银行专营支行,引导和推动金融机构更好地为科创企业提供金融服务。
三是深化金融风险处置新机制和不良贷款处置新举措。进一步金融风险处置新机制,形成可复制、可借鉴的处置案例。落实诉调对接机制,全面规范和提升金融纠纷行政调解工作。进一步拓展重点镇(街)处置试点,银行不良贷款处置和资产重组新模式。发挥光大金瓯资产管理公司作用,地方不良资产处置新途径。
四是进一步建立健全金融法人金融组织体系。推动财务公司挂牌、证券公司批筹、保险公司筹建。加快温州银行、温州民商银行发展壮大。进一步打造村镇银行“总部经济”,促进农合机构形成新的盈利增长点。鼓励和引导保险机构以股权、债权等方式投资于本地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住房保障、环保节能、养老健康等领域。
五是持续推动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做好实施《温州市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冲刺工作,推动温州股权交易中心打造浙南路演中心。鼓励和引导温州金融资产交易中心引入战略投资者,丰富中线交易品种,进一步发展特色化业务方向,逐步开展结构化金融等创新金融产品的开发和试点。
六是推动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发展。加强政府增信功能,为小微企业和“三农”提供增信支持,改善融资难、担保难问题。推动温州信保基金扩大业务范围和规模。构建政府增信下的中小企业联合辅导体系,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鼓励实体经济行业内部“抱团”增信,鼓励民间资本有组织地为小微企业开展应急转贷。
七是开展地方金融监管温州综合试点。推动《温州市民间融资管理条例》为浙江省地方金融监管立法先行,积累经验,进一步提升社会知晓率。完善非现场监管系统,切实提升系统运用实效,加强监管数据在监管实践中的应用。深化地方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建立地方金融监管网格化,推动监管重心下沉,风险管控关口前移,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制定地方金融组织的监管“负面清单”,实践地方金融功能性监管。
八是重塑金融生态良好环境。全面落实《温州市失信黑名单管理办法》,从源头上管控逃废债行为发生,最大限度保障金融债权实现。每季公布打击逃废债名单,加强对失信人员的行为约束。制定出台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相关政策规定的实施办法,强化对金融消费者的保护。进一步推动政府、人行、民间三方信用信息的融合共享。推动开展温州金融综合改革第三方评估,对温州金融综合改革五年工作梳理出可复制、借鉴的项目或案例。
(作者为浙江省温州市金融办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