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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看!昆明消防出台便民利民服务十项措施

必看!昆明消防出台便民利民服务十项措施

日前,

昆明市消防救援支队

向社会承诺并提出

便民利民服务十项措施,

旨在进一步贯彻落实

深化消防执法改革有关部署,

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01

推行告知承诺。

在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实行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消防安全告知承诺制。

02

压缩审批时限。

办理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审批时限由法定的十三个工作日,缩短至七个工作日。

03

推行事前服务。

对拟办理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的,可根据申请人事前申请,五个工作日内对场所现场进行事前服务。

04

实行容缺登记。

申请人申请办理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受理材料存在不影响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的瑕疵时,先予以登记接收,材料补齐后五个工作日内办理行政许可。

05

改进送达方式。

对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根据申请人要求,对行政许可法律文书按场所地址实行直接送达或免费邮寄送达。

06

发布便民信息。

依托“昆明消防”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每季度定期发布火灾形势分析报告,提高民众安全防范意识;公开办事流程、申报材料要求,公布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结果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

07

开放消防队站。

消防队站每月对外开放不少于2次,公众可免费参观并获取消防知识。

08

预约上门培训。

可根据公众申请或预约,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或上门为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09

提供档案查阅。

开放经消防救援机构办理的各类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和验收、消防设计、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相关法律文件信息,为申请人提供档案查阅服务。

10

回访执法情况。

对专项检查、“双随机、一公开”、举报投诉案件核查等执法行为,实行执法质量回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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