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
昆明市消防救援支队
向社会承诺并提出
便民利民服务十项措施,
旨在进一步贯彻落实
深化消防执法改革有关部署,
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01
推行告知承诺。
在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实行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消防安全告知承诺制。
02
压缩审批时限。
办理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审批时限由法定的十三个工作日,缩短至七个工作日。
03
推行事前服务。
对拟办理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的,可根据申请人事前申请,五个工作日内对场所现场进行事前服务。
04
实行容缺登记。
申请人申请办理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受理材料存在不影响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的瑕疵时,先予以登记接收,材料补齐后五个工作日内办理行政许可。
05
改进送达方式。
对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根据申请人要求,对行政许可法律文书按场所地址实行直接送达或免费邮寄送达。
06
发布便民信息。
依托“昆明消防”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每季度定期发布火灾形势分析报告,提高民众安全防范意识;公开办事流程、申报材料要求,公布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结果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
07
开放消防队站。
消防队站每月对外开放不少于2次,公众可免费参观并获取消防知识。
08
预约上门培训。
可根据公众申请或预约,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或上门为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09
提供档案查阅。
开放经消防救援机构办理的各类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和验收、消防设计、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相关法律文件信息,为申请人提供档案查阅服务。
10
回访执法情况。
对专项检查、“双随机、一公开”、举报投诉案件核查等执法行为,实行执法质量回访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