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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华区创新构建县域和谐劳动关系“1234” 综合社会治理格局 农民工工资拖欠源头性问题治理取得明显成效

近年来,五华区在市委、市政府、市人社局、市监察支队以及市级相关部门的正确领导和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上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会议精神,创新构建县域和谐劳动关系“1234”综合社会治理格局,农民工工资拖欠源头性问题治理取得明显成效。2019年,辖区67个在建工地,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收缴率100%,维权告知和用工管理信息公示率100%,为3964名劳动者追回拖欠、克扣工资7154余万元,涉及金额数和人数较2018年同期下降20%,未发生群体性讨薪事件。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制度机制,全域统筹行业主管部门力量,建立1个协调联动、运转高效的“指挥部”。一是提高领导层级,加大指挥力度。成立五华区解决企业欠薪暨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由区长任组长、对口分管的3名副区长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全面统筹督促各项工作落实。二是健全制度机制,加大协同力度。建立健全工作会议制度、信息通报制度、督促检查制度、应急处突制度和工作汇报制度,确保任务区分到位、责任压实到位、工作推进到位。三是明确目标任务,加大考核力度。制定实施《五华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区分源头治理、巩固提升、全力攻坚3个阶段全力攻坚,并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农民工服务工作)纳入单位年度考核指标体系,区纪委监察委同步加大监督问责力度。

(二)下沉执法重心、前移调解关口,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筑牢2道定纷止争、化解矛盾的“前沿防线”。一是执法重心下移,筑牢基层“维权前沿防线”。开通24小时劳动维权电话,建立仲裁、监察联合受案室、律师工作室,在所辖10家街道办事处成立劳动保障监察中队,推行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系统,建立市、区、街道三级劳动监察网络管理平台;在社区搭建法律援助服务平台,开通“农民工法律援助维权”通道,实现了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全覆盖。二是调解关口前移,筑牢基层“调解前沿防线”。在10个街道办事处、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云南有限公司等24家社会组织、五华产业园管委会等企业集中的区域、五华区教育部门、五华区餐饮行业、家具行业等用工密集行业成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创新设立律师调解工作室,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人社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发挥职能作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劳动争议多元化处理格局。

(三)厘清权责范围、实行清单管理,着力破解九龙上阵难治水的困局,压实3类工程建筑领域参与对象的“主体责任”。在全省率先创新实施“一册一书两账”工作机制,全面压实主体责任。“一册”即《五华区根治建筑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责任手册》,区分为行业主管部门、建设单位、施工单位3种类型,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主体责任予以明确;“一书”即《五华区农民工维权告知书》,对农民工务工注意事项、权利义务及维权渠道进行梳理汇总、印制成册,发放到农民工手中,加大宣传力度,提升维权意识;“两账”即在行业主管部门、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建立1套日常工作台账,在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建立1套全域工作台账,同步健全信息报送工作制度,通过对两套台账的定期审核比对和现地抽查,进一步督促各类主体履行职责,确保“五项制度”落到实处。

(四)依托现有平台、拓展维权方式,积极延伸维权保障服务触角,创新4个线上线下、衔接有序的“维权模式”一是组建“五华人社”志愿服务队,深入一线收集线索。常态建立4支“五华人社志愿服务队”定期下沉辖区10家街道、92个社区,对在建工地、劳动密集型企业开展走访式宣传、驻点式服务,引导农民工依法维权的同时,广泛收集拖欠农民工工资线索。二是依托“昆明五华人社”微信公众号,畅通线上投诉举报渠道。在提升“昆明五华人社”微信公众号关注度的同时,将劳动维权模块植入平台,研发“劳动纠纷求助”小程序,劳动者可通过点击“劳动纠纷求助”按钮,即可进行在线投诉,提供举报线索。三是“第三方”担保机制,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积极农民工工资“银行保函”和“商业保险”保障支付机制,在减轻企业资金垫付压力的同时,引入社会“第三方机构”作为担保,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目前,我区与民生银行合作,成功推行1笔“见索即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履约保函,保函金额480万元。与保险代理公司合作,以“农民工工资支付履约保证保险”模式,为辖区在建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投保200万元。四是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设。坚决克服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现象,逐步完善涉嫌犯罪移送标准和程序,推动劳动保障领域犯罪案件及时进入司法程序。同时,与区人民检察院建立农民工工资欠薪督办制度,通过信息共享、联合督办等工作机制,打通追索劳动报酬案件司法移交通道,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力度进一步加大。目前,我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累计向区人民检察院移送追索农民工劳动报酬案件8件,立案3件,法院依法对涉嫌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人员进行了传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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