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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都:引入11名战略投资者,将在智慧城市、AI等领域展开合作

5月12日,佳都发布公告,2020年2月26日,公司与佳都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佳都集团”)、堆龙佳都有限公司(简称“堆龙佳都”)、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华夏人寿”)等11名认购对象签署了《佳都新太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认购协议》,该11名认购对象拟参与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拟不超过366,995,066(含)股股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为8.12元/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拟募集资金不超过29.8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佳都表示,本次引入的战略投资者均拥有深厚的产业背景、投资和管理经验以及丰富的行业资源,公司与战略投资者之间具有良好的协同效应。公司将基于战略投资者在市场、渠道、品牌等方面的优势,与华夏人寿在金融保险领域的人工智能产品,与广东恒阔、粤民投、南京瑞森、上海舒萍、玄元投资在人工智能技术以及轨道交通、智慧城市、智慧交通等领域,与祝丽娜、星河湾创投在智慧社区、智慧教育等领域开展项目及咨询等战略合作,实现优势互补、互利共赢,最终实现公司更加持续和稳定的发展。

本次引入的战略投资者将在轨道交通、智慧城市、人工智能等领域与公司展开战略合作,相关领域均为公司主营业务领域,同时在金融保险、智慧教育、智慧社区领域拓展公司业务范围,引入上述战略投资者有利于实现优势互补及合作共赢,提升公司竞争力及增强盈利能力,具有较高的商业合理性。

综上,本次公司非公开发行引入战略投资者,具有较高的商业合理性,有利于增进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的长远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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