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昆人社通【2020】37号文件第六条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对补贴期满后仍然难以通过其他渠道实现就业的大龄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重度残疾人等特殊困难人员,可再次按程序通过公益性岗位予以安置)的规定,经本人申请、用人单位同意、报我局促进就业服务分中心审核,经我局于2020年5月20日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张春一、王映珏、叶红、崔斌同志符合二次上岗条件,拟同意张春一、王映珏、叶红、崔斌4名同志二次上岗。现将以上4名同志基本情况公示如下:
1、姓名:张春一,性别:女,年龄:48岁,属大龄就业困难人员,2017年5月到我区劳动就业服务局上公益性岗位,2020年4月公益性岗位三年期满。
2、姓名:王映珏,性别:女,年龄:44岁,属大龄就业困难人员,2017年5月到我区劳动就业服务局上公益性岗位,2020年4月公益性岗位三年期满。
3、姓名:叶红,性别:女,年龄:51岁,属大龄就业困难人员,2017年5月到我区普吉街道办事处上公益性岗位,2020年4月公益性岗位三年期满。
4、姓名:崔斌,性别:男,年龄:46岁,属零就业家庭成员,2017年5月到我区护国街道办事处上公益性岗位,2020年4月公益性岗位三年期满。
以上4名同志,二次上岗的起止时间为:2020年6月至2023年5月。如有异议,请致电0871—63584776反映,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2020年5月21日至5月27日。
五华区劳动就业服务局
2020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