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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准予《昆明绿岛环境有限公司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昆明绿岛环境有限公司:

你单位于2020年4月29日向环保局提出《昆明绿岛环境有限公司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申请,我局于2020年4月29日依法受理,并于2020年4月30日在度假区主持召开了《昆明绿岛环境有限公司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专家技术评审会议,认定昆明绿岛环境有限公司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昆明绿岛环境有限公司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行政许可。

我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向你单位送达《关于《昆明绿岛环境有限公司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请按照批复的要求开展建设,建设完工后,按照“三同时”的要求做好验收工作,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常运行。

附件:关于《昆明绿岛环境有限公司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滇池度假分局

2020年5月19日

昆度环准许[2020]3号昆明绿岛环境有限公司检测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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