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委托中介机构开展五华区财政局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建设的政府购买服务计划
根据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政办〔2016〕34号)、《五华区财政局关于印发<五华区区本级2019年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五财〔2019〕53 号)要求,现就委托中介机构开展五华区财政局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建设工作,编制如下政府购买服务计划:
一、项目名称
委托中介机构开展五华区财政局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建设工作。
二、项目对应指导目录代码及名称
F0101 其他适宜由社会力量承担的服务事项。
三、项目内容
选取1家符合条件、具备专业技术能力的中介机构(供应商),对五华区财政局内部控制制度体系按相关要求进行建设。
四、预算资金
委托费用预算5万元(伍万圆整)。
五、承接主体选择方式
由单位按照内控、财务等制度执行政府购买服务。
六、承接主体资质及服务要求
(一)承接主体资质
供应商应当符合《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第七条规定要求。
(二)服务要求
受托中介机构根据内部控制相关要求,对五华区财政局内部控制制度体系进行进一步的健全和完善。
七、递交资料
凡有意参该项目的供应商,请于2020年 6月 22 日至2020年 6月30日 ,将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实施方案、相关业绩等)盖公章密封提交至昆明市华山西路1号11楼1111室五华区财政局会计科。
联系人:钱璇 联系电话:63637345
昆明五华区市财政局
2020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