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企业:
按照昆明市人社局《关于变更企业工资总额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昆人社通〔2020〕16号)要求,为更好地服务企业,做好企业工资总额备案业务办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本级负责对五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的企业进行工资总额备案。
二、办理工资备案地点:
(一)企业所属辖区街道、社区综合窗口
(二)昆明市五华区龙泉路万彩城6幢五华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321室
三、办理工资备案所需资料:
(一)企业工资总额备案表(新)一式三份,加盖企业公章;
(二)上年度本单位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一份,加盖企业公章;
(三)上年度企业从业人员工资报酬情况表(新)一份,加盖企业公章,纸质版和电子版。
(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上需加盖企业公章);
四、本级办理企业工资总额备案的时间为每年的 12 月份至次年5月份,逾期不予办理。2020 年由于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工资总额备案时间延长至 8 月 31 日,请各企业相关人员相互转告,按时办理。
附件:1. 企业工资总额备案办事指南
2.企业工资总额备案表
3.上年度企业从业人员工资报酬情况表
昆明市五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6月22日
昆明市五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变更企业工资总额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及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