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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委托中介机构开展2020年五华区 代理记账机构专项检查的政府购买服务计划

为进一步加强代理记账行业监管,规范代理记账市场秩序,促进五华区代理记账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98号)、《云南省代理记账管理实施办法》(云财规〔2020〕1号)要求,按照“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五华区财政局现就委托中介机构开展2020年五华区代理记账机构专项检查工作,编制如下政府购买服务计划:

一、项目名称

委托中介机构开展五华区代理记账机构专项检查工作。

二、项目对应指导目录代码及名称

F0101 其他适宜由社会力量承担的服务事项。

三、项目内容

选取1家符合条件、具备专业技术能力的中介机构(供应商),对截止2020年6月30日止,经五华区财政局批准取得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的所有代理记账机构按相关要求进行检查。

四、预算资金

委托费用预算10万元(人民币壹拾万圆整)。

五、承接主体选择方式

由单位按照内控、财务等制度执行政府购买服务。

六、承接主体资质及服务要求

(一)承接主体资质

供应商应当符合《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第七条规定要求。

(二)服务要求

受托中介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98号)、《云南省代理记账管理实施办法》(云财规〔2020〕1号)和相关要求,对五华区代理记账机构进行检查。

七、递交资料

凡有意参该项目的供应商,请于2020年 7月 22 日至2020年 7 月 30 日 ,将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服务报价、服务方案、相关业绩等)盖公章密封提交至昆明市华山西路1号11楼1111室五华区财政局会计科。

联系人:尤老师 钱老师 联系电话:63124186 63637345

昆明五华区市财政局

2020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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