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20年7月1日起,全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慢性病与省本级同步实现职工、居民医保的病种统一、用药统一,五华区医疗保障局按照“放管服”要求,进一步优化医保经办流程,完善管理机制,做到确认备案统一、经办流程统一、办理时限统一、监督管理统一的“四统一”,实行一窗式受理、一次性告知、一站式办结和最多跑一次的“四个一”工作机制,严格落实省、市医保部门工作要求,方便参保人更好地享受医疗待遇。
一、统一门诊特殊病、慢性病病种
新政策实施前,昆明市原有职工门诊特殊病病种6种、慢性病病种26种;居民门诊特殊病病种12种,普通居民无门诊慢性病政策。通过此次统一优化,将城镇职工门诊特殊病慢性病及城乡居民门诊特殊病,统一整合为昆明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慢性病,其中包含15种特殊病、25种慢性病。昆明市城乡居民参保患者也可享受门诊慢性病待遇。
二、确保参保群众待遇水平
昆明市参保人罹患多项慢性病时, 每增加一个病种增加1000元的支付限额,年度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5000元。对既有特殊病又有慢性病的参保人享受特殊病待遇。2020年度已享受门诊特殊病原病种待遇的城镇职工、城乡居民,自7月1日起按新政策执行相关待遇,7月1日前已支付的起付标准可累计计算。
三、简化经办流程
从7月1日起,五华区的参保人只要持有符合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具备资质的医师,按诊疗规范诊断出具的特殊病、慢性病“病情诊断证明书”,即可到医保经办窗口办理备案。取消了以往各类门诊特殊病、慢性病确认材料和盖章证明。新政策实施至今,有职工参保人1304人和居民参保人405人通过简化流程办理了备案,享受特慢病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