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拟使用林地公示
昆明市轨道交通1号线西北延工程锅盖山停车场建设项目建设需要占用林地,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35号)的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使用林地单位:昆明地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二、拟使用林地项目名称:昆明市轨道交通1号线西北延工程锅盖山停车场建设项目。
三、拟使用林地的用途:停车场及其配套设施。
四、 项目建设地点:项目区位于昆明市五华区西翥街道新民社区境内,介于东经102°42′12″~102°41′48″,北纬25°04′46″~25°04′50″之间。
五、使用林地的范围及面积:该项目使用林地范围详见昆明市轨道交通1号线西北延工程锅盖山停车场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现状图,总面积为3.9753公顷。
六、拟使用林地上林木情况:活立木蓄积822立方米,主要树种为桉树等。
七、拟使用林地的权属:根据该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拟使用林地属于昆明市五华区莲华街道办事处马村社区居民委员会下马村股份合作社集体使用。
八、拟使用林地补偿情况:昆明地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与莲华街道办事处马村社区居民委员会下马村股份合作社签订了补偿协议,由昆明地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足额补偿给林权所有者。
以上内容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0年8月17日至2020年8月23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昆明市五华区自然资源局反映。电话:0871-65336772。
昆明市五华区自然资源局
2020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