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上午,省人大民族委组织省人大代表、省人大常委会相关委室就云南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昆明市代表团傅永寿代表提出的《关于对云南省城市民族工作条例开展执法检查的建议》(第0167号)建议到春晖社区及翠湖社区开展了专题调研活动,昆明市人大常委会毕惠芝副主任、昆明市人大民宗委马汝恒主任委员、五华区人大常委会王勇副主任陪同调研。
调研组一行到五华区春晖社区及翠湖社区进行了实地考察,春晖社区充分利用辖区4个滇西驻昆办民族文化方面得天独厚的资源优势,积极打造春晖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品牌,即“一盟四核一平台”,并于2019年成功创建市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实地察看了省委党校红色文化长廊、智创共建联盟墙等,了解了创建相关成果展示、宣传氛围营造等。还就《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在基层贯彻落实过程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和困难进行了沟通交流。在翠湖社区内,社区党委书记向大家介绍了翠湖社区少数民族情况、少数民族特色活动以及对少数民族困难群体的帮扶等情况,还介绍了翠湖周边的历史文化,之后大家一起观看了昆明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时,翠湖社区作为示范点所拍摄的宣传片。
调研组对春晖社区及翠湖社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的创建工作给予了肯定,并提出希望持续强化创建举措,扎实平稳推进各项创建工作任务,表示社区作为最基层的单位,政府开展的很多少数民族工作都落在社区,希望今后社区继续保持,加大对少数民族合法权益的保障,不断完善社区少数民族服务体系,让大家像石榴籽一样紧密团结在一起,构建和谐城市民族关系。切实发挥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的示范引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