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山街道开展液化气经营点及餐饮密集场所安全检查
根据《昆明市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关于持续深入开展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昆明市住建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
8月18日上午,由区住建局吹哨华山街道应急处置中心联合区应急处置局、华山街道市场监管所、五华消防救援大队、华山城管、社区安全生产专干等多部门报到。对辖区四个燃气经营点(云南百江燃气有限公司:圆通广场内A6号、小菜园村183号;云南中石化燃气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青年路延长线A12号商铺、环城北路287-1号);华山街道用气餐饮密集场所(文山早点、傣族人家、友人餐厅、林沁园、明厨亮灶)进行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专项治理工作。
检查中发现:四个燃气经营点存在液化气空罐与满罐混放在没有警报器的房间内;人行道摆放了很多需要清洗的空罐;一些经营点无上岗人员操作证;区住建及区应急局、五华消防救援大队、对液化气、灭火器的安全使用提出整改意见建议。用气餐饮密集场所存在灭火器体使用年限为10年,很多餐饮店已到达年限,要求及时更换;在泔水处置上应找专门的有资质泔水的公司签合同,不能自行处置;定期清洗油烟机管道;管道不合格(无缝钢管需焊接);液化气胶管连接不合规范;液化气罐无供气合同;灭火器有已淘汰的指示标志小盘健;安全疏散出口标志损坏。重点加强调用气安全规范;门店安全管理台账齐全;按照安全生产各项制度。切实加强燃气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有效遏制较大和重大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