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统计,今年4月以来,审理室对街道纪工委监察室办理的4个案件进行审理,提出意见和问题10个,较从前大幅下降。”五华区纪委监委案审室负责人介绍。
4月,该区纪委监委出台《五华区街道纪工委监察室案件审理工作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审理工作办法》),让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审理工作有章可循,基层处置案件的质量和效率不断提高。
今年来,该区纪委监委从推进流程再造、健全工作机制、加强指导联系等方面积极、持续发力,全面提升街道纪工委、派驻纪检监察组执纪执法工作水平。
“街道纪工委监察室所办案件在审查调查结束后报送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审理前,要与街道党工委取得一致意见,进行初审并形成审理报告;在审查调查期限届满15日前填写《报送审理案件呈批表》,先由区纪委监委联系纪检监察室审核,报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将案件报送审理……”《审理工作办法》从审理范围、原则、流程、时限、所需材料等方面对街道纪工委监察室自办案件审理工作进行细化规范,并制定了初步处理意见、报送审理案件呈批表、党纪和政务处分决定书等文书模板。
《审理工作办法》还专门对处分决定执行工作进行明确,处分执行情况由街道纪工委监察室负责督促落实,宣布处分决定时,须填写《执行处分决定情况报告表》,将受处分人所在基层党组织、居务监督委员会、党总支及本人的意见记录备案,确保扎实做好“后半篇文章”。
同时,该区还出台了《五华区街道纪工委监察室监督执纪执法工作规范(试行)》《五华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执纪执法工作规范(试行)》,对监督对象、监督职责进行明确,并对受理信访举报、处置问题线索、立案审查调查等流程进行再造,职责权限、实施步骤、审批程序一目了然,打通了执纪执法工作各环节,保证操作过程规范、高效。
在细化规范工作流程和职责的基础上,区纪委监委还通过片区协作联系模式,进一步加强各纪检监察室对街道纪工委监察室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综合协调、指导联系和监督检查,充分发挥政策理论水平、办案经验等方面的优势,对基层联系部门案件查办的工作流程、措施使用、文书制作等给予指导。
“有了固定的联系部门,我们在处置案件时遇到任何问题,都可以请求提供帮助,针对时间紧任务重的案件,还可采取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和街道纪工委监察室联合开展执纪执法模式,共同研究案情,撰写调查方案、谈话提纲等,大大提高了处置效率和质量。”西翥街道纪工委监察室负责人对片区协作模式点赞。
此外,区纪委监委每月定期召开“一月一评”复盘分析会,由分管副书记牵头,对审查调查工作开展“回头看”,各纪检监察室、街道纪工委、派驻纪检监察组、案件管理室、案件审理室全体人员面对面分析典型案件办理中处置程序、证据搜集、事实认定等方面存在的不足,相互学习,不断补齐短板,快速提升业务能力和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