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以及《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以下单位《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不予延续,不准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具体名单如下:
1、昆明蓝宇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编号:530102038,有效期限自2017年5月19日至2020年5月18日。
2、昆明琪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编号:530102096,有效期限自2017年3月29日至2020年3月28日。
3、云南滇瑞建设劳务有限责任公司,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编号:530102102,有效期限自2017年5月4日至2020年5月3日。
特此通告
昆明市五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