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总工会研究决定,我单位现将购买《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宣传活动服务项目相关事宜进行事前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宣传活动服务项目
二、采购方式
公开询价
三、服务期限
2020年9-10月
四、服务要求
通过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帮助农民工运用好法律武器,提升维权意识和能力,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营造和构建法治国家良好的社会氛围。
1.现场宣传活动要求。五华区农民工维权典型案例现场展示,律师解析《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和互动答题,现场法律咨询服务。
2.宣传活动方案内容应当表述全面、观点清晰,用词准确、行文规范。
3.服务方在开展工作中,需对相关相关信息进行保密,未经五华区总工会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透露相关信息(法律规定的情形除外)。
五、承接主体资格要求
承接主体应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登记设立,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专业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3.在参与购买服务竞争前资质审查合格,社会信誉、商业信誉良好。
六、响应方式
请于 2020年9月8日至2020年9月16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工作时间,持公司简介、活动方案(含项目明细、报价等要素)、以往成功案例材料、法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密封后送达五华区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地址:昆明市五华区华山东路大绿水河10号文庙社区二楼。以上资料需加盖公章。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
七、此次报价即最终报价,不再就价格问题另行协商。
八、评定标准:质量、价格等综合评定,兼顾效率和信誉原则。
九、承接标准
我单位将按照相关程序,选取专业公司(社会组织)进行项目实施,对具有参与过农民工服务工作的公司(社会组织)在同等的竞标条件下可优先考虑,确保达到预期效果。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于老师
联系电话:63613846
昆明市五华区总工会
2020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