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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〇年城镇未雇工个体工商户及城镇其他从业劳动者失业保险代理缴费通知

2020年昆明市城镇未雇工个体工商户及城镇其他从业劳动者参加失业保险工作现已开始,根据昆明市劳动就业服务局文件要求,参保办理通知如下:

一、参保对象

法定劳动年龄内,持五华区户口的城镇未雇工个体工商户及城镇其他从业劳动者,并于2019年12月31前已做灵活就业登记的人员,本着自愿参保原则参加失业保险(女年满48岁,男年满58岁的人员请慎重参保)。

二、参保时提供的资料

1.身份证、2.《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特别提醒:新参保人员2019年12月31前没有做过灵活就业认证登记的,今年不能参加失业保险。

三、参保时间

2020年10月20日—2020年12月10日(逾期不再办理)

四、缴费金额

(一)2020年失业保险月缴费基数为:

2020年度昆明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标准94063元÷12月×60%=4703元/月

月缴费金额4703元/月×1%=47.03元/月

全年缴费金额:47.03元/月×12月=564.36元

(二)云南创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代理服务费:60元/年

2020年应缴费:564.36元+60元(代理费)=624.36元

五、注意事项

1、在领取失业金期间不能参加失业保险和申报社会保险补贴。已办理退休、单位招录用工手续的、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不能领取失业金。在参保期间人员死亡以及未办理申领失业金手续人员死亡的不能领取失业金。在领取失业金期间人员死亡的可以领取丧葬费及抚恤金

2、凡2020年1月1日前没有做过灵活就业认证登记的,及2020年参加过就业技能及创业培训的,2020年申请过失业补助金的2020年不能参保。

3、请所有参保人员认真阅读失业保险相关政策,明确自己的权益、义务及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条件,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4、由于其他从业劳动者参加失业保险是通过劳动事务代理方式进行,为确保参保人员的权益,请慎重选择劳动事务代理机构。

六、办理地点:华山南路48号 (省政府旁)

咨询电话: 0871-65395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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