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云南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云人社[2010]282号)的相关要求,准予以下单位开展职业培训工作,具体名单如下:
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许可证编号
单位名称
许可证有效期
0001014000134
昆明市五华区若克职业培训学校
2020.11.2-2025.11.1
0001014000135
昆明市五华区壹嫂职业培训学校
2020.11.12-2025.11.11
0001014000136
昆明市五华区森保职业培训学校
2020.11.12-2025.11.11
昆明市五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