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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幼儿园条例》发布!幼儿园主要出入口、生活区应装视频监控

11月27日,广受市民关注的《广州市幼儿园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广州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待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将正式实施。条例施行之日起,已施行23年的《广州市幼儿教育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条例指出,幼儿园的建设与管理应当以公益性和普惠性为导向,以政府举办为主,鼓励社会参与,构建均衡、优质、安全的幼儿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保障幼儿教育需求。其中明确,每个镇、街道辖区内至少设置一所公办幼儿园,支持特殊教育学校附设幼儿园或者幼儿班,要求幼儿园在主要出入口和幼儿生活、活动的公共区域,安装视频图像采集装置。

学位:逐步增加公办园学位数 支持特殊教育学校附设幼儿园

“入园难”是个老问题,怎么解决?广州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邓成明介绍,有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目前广州市幼儿园学位存在不足及不均衡的问题,亟待改善幼儿园布局规划,大力加强公办幼儿园建设。

对此,条例明确,幼儿园布局规划应当符合国家和省的规定,测算学位需求,结合人口密度、居住分布、人口发展和流动趋势、城乡建设规划、交通、环境等因素综合考虑,合理布点,并根据实际需求调整。区人民政府应建立幼儿教育学位需求台账,保障幼儿就近入园。

为发展公办幼儿园,条例要求,市、区人民政府应当逐步增加广州市公办幼儿园学位数量。 其中,每个镇、街道辖区内至少设置一所公办幼儿园。常住人口超过十万的镇、街道应当按照人口比例相应增加公办幼儿园数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出售、出租公办幼儿园,不得擅自改变其性质。

为解决学位需求,条例提出支持多元办园,鼓励和支持机关、镇街、集体经济组织、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等举办幼儿园,同时为社会提供普惠性服务。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支持社会力量举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条例还提出,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大对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幼儿、残疾幼儿以及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低收入困难家庭、特困救助供养的幼儿接受教育的资助力度;支持特殊教育学校附设幼儿园或者幼儿班。

教育:幼儿园应以游戏为基本活动 不得考试、测验招生

条例明确,幼儿园工作应当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

如何规范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条例明确,幼儿园应当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坚持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面向全体幼儿,尊重个体差异,注重良好习惯养成,创设良好环境,为幼儿提供活动和表现能力的机会与条件,使幼儿健康快乐成长。

在招生要求方面,条例明确,幼儿园招生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测验或者考试,不得以奥数、珠心算、书写拼音、汉字或者外语等能力作为入园标准。

在教育要求方面,条例提出,幼儿教育应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不得教授小学阶段的教育内容,不得开展违背幼儿身心发展规律的活动。幼儿园应当每年至少组织一次面向家长的科学育儿知识培训。

根据条例,违规招生或开展违背幼儿身心发展规律的教学活动的,最高可处罚款20万元,甚至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园许可证。

安全:禁止11项行为、6类人员 幼儿园应装视频监控

幼儿园安不安全,是家长们关心的一大问题。对此,条例提出多项禁止性规定。

对幼儿园及其工作人员,条例提出11项禁止行为,包括打骂、猥亵、恐吓、侮辱、虐待、歧视幼儿,或者指使他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行为;向幼儿宣讲有恐怖、暴力、迷信等内容的故事;播放不适宜幼儿观看的影像;使用电视、投影等电子产品超出合理次数,或者每次使用时间超过十五分钟,每日总时长超过一小时;向家长索取财物或者要求提供与保育教育工作无关的便利,随意扣留、没收幼儿物品;在正常的保育教育时间内安排兴趣班、特长班、实验班并额外收取费用;要求或者变相要求家长购买教材、教学辅导材料;在保育教育活动中遇突发危险时,擅离职守、自行逃离,没有优先保护幼儿安全;组织幼儿参加商业性质的表演、竞赛活动;泄露其在保育教育工作中获取的幼儿及其家庭成员个人信息等。

根据条例,违规实施有关行为的,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责令改正,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条例特别强调加强师德师风建,明确6类人员禁止聘任,包括被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品行不良、损害幼儿利益,有严重违反师德行为的,有性侵害、性骚扰、虐待儿童等不良记录的,有吸毒、酗酒行为的等。

根据条例,违规聘用人员最高可处罚款20万元,甚至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园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确保幼儿安全,条例要求,幼儿园应定期组织开展避险、逃生、自救等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应当在主要出入口和幼儿生活、活动的公共区域,安装视频图像采集装置,并按照规定时间保存录像资料;发现幼儿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家庭暴力、性侵害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条例还提出监管信息共享机制,明确市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幼儿园信息管理系统,记录幼儿园设立、工作人员管理以及违法行为查处等情况。对有不良记录的幼儿园,应当增加检查频次,加强督促指导。各相关部门应将其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或者获取的相关幼儿园监管信息共享到市政务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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