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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举办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工作会议 筑牢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防火墙”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聚餐活动食品安全管理,有效预防春节聚餐高峰期间农村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和食源性疾病发生,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2021年1月19日,市场监管高新分局在农村集体聚餐较多的马金铺片区举办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工作会议。马金铺片区13个社区的食品安全协管员、农村客堂主厨(大厨)及流动厨师共46人参加会议。

会上,市场监管高新分局局长朱大勇同志就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做好农村集体聚餐提出了以下要求。一是高度重视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工作。强调农村集体聚餐宴席承办者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一定要提高食品安全意识,自觉履行报告备案义务,主动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抵御食品安全风险,防范各类事故发生。二是严格落实《云南省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规范》相关规定。农村聚餐宴席承办者要严格执行申报备案制度,落实食品采购、贮存和过程加工安全要求,履行进货查验义务。从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农村客堂应具备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加工和聚餐场所,配备有效的防蝇、防鼠、防尘设施,做到清洗用水、冷藏冷冻、餐饮具保洁设备齐全,设施完善。食品安全监督人员要严格落实现场检查制度,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三是切实加强农村地区食物中毒风险防范。注重了解食品安全知识,防止食用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中毒,注意冰冻野生菌、东北油豆和散装白酒等高风险食物的加工和食用,严禁食用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食品及食品原料,避免食品和非食品混放发生误食。四是扎实做好农村集体聚餐常态化疫情防控。秋冬疫情防控形势严峻,承办者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消除侥幸心理,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要求,严格执行扫码亮码、体温监测和人员进入登记制度,保持食品加工操作场所环境清洁卫生和聚餐场所空气流通,消除疫情隐患。

随后,食品安全监管科负责人就农村宴席加强备案、信息上报,协管员如何加强事前监督、事后跟踪等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通报了在备案方面存在问题的单位和个人。

会议现场发放《云南省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规范(试行)》、《云南省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告知书》、《农村集体聚餐备案登记表》和《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承诺书》等相关资料160份。

此次会议,进一步提高了社区食品安全协管员、农村客堂主厨(大厨)及流动厨师食品安全知识水平,打牢了农村集体聚餐的思想基础,筑牢了食品安全监管的“防火墙”。

高新区举办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工作会议 筑牢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防火墙”

(市场监管分局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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