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0年云南省省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云财综〔2020〕41号)有关规定,我局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轿子雪山旅游专线公路(五华段)后续补征地拆迁专项资金审计工作,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轿子雪山旅游专线公路(五华段)后续补征地拆迁专项资金审计
二、购买主体
昆明市五华区审计局
三、主要内容
按照《审计法》《政府会计制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参与协助五华区审计局开展轿子雪山旅游专线公路(五华段)后续补征地拆迁专项资金审计工作。
四、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预算2.0万元。
计划聘请中级职称人员1-2人,工作时间预计30个工作日,依据《昆明市审计局关于聘请社会专业机构工作人员参与项目审计的管理办法》(昆审办〔2016〕5号)第十四条“……聘请社会专业机构工作人员参加审计工作的,向聘请人员所在机构按下述标准支付外聘费用:……中级职称人员600元/人/天……”的标准,最终以参与人员实际考勤乘以600元/人/天进行结算,费用不超过2.0万元。
五、承接标准
具有法定资质、符合职业许可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
六、目标要求
会计师事务所参与轿子雪山旅游专线公路(五华段)后续补征地拆迁专项资金审计工作。
七、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115号)有关规定,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的范围,由采购单位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八、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的服务协议约定支付服务费用。
五华区审计局
2021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