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就组织申报2021年工业园区发展专项扶持资金发出通知,明确对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业标准厂房项目、园区优化提升项目以及先进制造业集群项目4类项目予以支持,以加快全市开发区及产业园区开发建设,形成新集聚效应和新增长动力,促进全市园区高质量发展。
其中,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补助项目聚焦重点园区培育重点产业,打造先进制造业群集,重点支持为省、市重大工业和信息化产业项目配套、有利于加快重点产业集群培育的园区基础设施项目,全市统一规划布局的园区内“七通一平”(供电通、供水通、燃气通、排水通、道路通、排污通、通信通,土地整平)基础设施项目在申报范围之内。
通知明确,对三个国家级开发区、五华产业园区、安宁产业园区、呈贡产业园区等重点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按上一年度实际投入(统计入库数)的3%以内给予补助;其他省级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按上一年度实际投入(统计入库数)的2%以内给予补助,单个园区年度内补助最高500万元。
通知要求,项目按属地化原则同时完成线上线下双申报。线上登录省财政厅“阳光云财一网通”平台进行申报;线下由所在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对项目建设所需的原始材料进行认真初审,并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于3月31日前报送,逾期不予受理。对重复申请市级财政专项资金扶持的项目(市委、市政府决定的重大事项除外);未按照投资计划实施,在建设期内停建、缓建的项目或已安排过市级其他贴息或补助资金的项目;已扶持过的项目拆分成的子项目,不予支持。
专项扶持资金项目申报范围
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申报条件:全市统一规划布局的园区内“七通一平”(供电通、供水通、燃气通、排水通、道路通、排污通、通信通,土地整平)基础设施项目。
支持标准:对三个国家级开发区、五华产业园区、安宁产业园区、呈贡产业园区等重点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按上一年度实际投入(统计入库数)的3%以内给予补助;其他省级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按上一年度实际投入(统计入库数)的2%以内给予补助,单个园区年度内补助最高500万元。工业标准厂房项目
申报条件:采取“订单式”统规统建,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0平方米、两层及以上的工业标准厂房和工业大厦项目。
支持标准:按实际验收的厂房面积(不含企业自建自用部分)给予不高于100元/平方米补助。
园区优化提升项目
申报条件:国家级开发区编制“2+2”产业发展规划、省级产业园区编制“1+2”产业发展规划,编制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专项债券实施方案,以组织实施智慧园区建设、管理培训等工作。
支持标准:优化提升项目按单个园区年度内最高200万元给予补助。
先进制造业集群项目
申报条件:经市政府同意,推荐参加国家或省组织的先进制造业集群竞赛的园区。
支持标准:对集群竞赛申报(竞标)单位,按参加国家级竞赛不高于200万元、省级竞赛不高于100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