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五华区市场监管局围绕“守护安全 畅通消费”为活动主题,以保护消费者权益为活动主线,紧扣“拒绝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这一主旋律,联合多个部门,发挥网格化监管优势,在和平村海鲜综合市场(国福店)主会场和10个辖区分会场,开展系列教育引导活动,昆明市消费者协会、昆明市环境保护联合会共同向全市发出“拒绝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倡议,并向广大市民发放消费维权、环保宣传资料,向广大市民普及消费维权常识,推动形成消费维权合力。
活动当天,区市场监管局集中对已结案的涉案物资进行无害化销毁,该批物资涉及不合格食品、假冒名酒、侵权箱包、饰品、服装、日用百货、医疗器械、药品等上百个品种货品,案值一百余万元。
下一步,区市场监管局将围绕“守护安全 畅通消费”的主题,从凝聚社会共识、消费者共识、经营者共识入手,有序开展消费维权系列宣传教育、“以案释法”等活动,大力宣传消费维权常识及白色污染的危害,引导广大消费者依法依规维护自身消费权益,共同抵制“白色污染”,树立绿色环保健康安全的消费理念,减少使用或不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禁塑”的良好氛围,营造良好的营商和消费环境,助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以良好的城市面貌迎接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和第七届中国国际友好城市大会,用优异的工作成绩献礼建党100周年。
保护消费者权益
五华在行动
案例在身边
1、办卡“套路”多,消费需谨慎
2017年至2020年,五华护国市场监管所多次接到消费者投诉莎某某莎美容院,消费者在商家预付金额少则几仟元、多则上万元或几十万元,办理了美容美体消费卡,与商家签订了明确约定服务的数量(次数)和服务项目等内容的协议。
但是,当消费者与商家预约提供服务时,商家以预约顾客名额已满为由拒绝提供服务或做了某个项目后导致消费者人身安全受到损害、或与签订的协议内容有差距等不满意商家提供的服务、不愿再接受服务而要求商家退款,商家以收取违约金、按单次高价费用计费、所送赠品按公司所定价格收取等结算方式,严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导致消费者收到的退款无法让消费者满意,即使经工作人员调解并达成退款协议,当事人也要以走流程为由,对消费者的退款一再拖延,严重违反在15个法定天数内完成退款,多次引起消费者再次投诉。
五华在行动
消协受理后,及时了解核实情况,并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现场调解。由于涉及该店的投诉多,金额大,为此,除了消协组织双方调解外,市场监管所的行政执法人员还多次对商家负责人进行行政约谈,面对面地告诫商家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必须诚实守信、诚信经营,并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辖区市场监管所根据商家多次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的违法事实,本着“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和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监管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第二款、第四十条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和《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十条第一款规定,决定对商家实施行政处罚,处以50000元罚款。
2、消费“一时爽”,退卡“两行泪”
2019年8月周女士在五华区昆明好某健身房支付4.5万元购买私教课,由于工作调职无法继续接受服务,消费者要求商家退还未上的70节私教课费用无果。
五华在行动
区市场监管局丰宁所接到转诉后,经调解,商家已与消费者联系进行处理,消费者同意,无异议。
五小布温馨提示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人们除了在满足于原来吃、穿、住等基本需求后,也在追求形式多样的健康与美的享受。为此,市场上各种各样的健身所、美容院应运而生,为追求美的消费群体提供了各式各样的服务。
但是,在消费群体不断扩大、美容、健身机构不断增多的大趋势和大环境下,极少数商家为追求高额利润,不惜以身试法,违反“消法”等相关法规,逐渐发展至严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侵犯国家法律法规的权威。
五小布提醒广大消费者,在付出金钱、获取健身、美容时,一定要“货比三家”,理性消费,不要被商家的各种花式促销手段迷惑,认真查看所签订的消费协议,当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要勇于拿起法律武器进行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