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许可制在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中起到核心制度作用。根据2021年3月1日起施行的《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排污许可实行重点管理和简化管理两类。
为贯彻落实加快补齐排污许可管理工作短板,巩固提升排污许可全覆盖工作成效,规范排污许可管理,2021年3月9-10日,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抽取了16家简化管理排污许可证持证单位,对排污许可证核发质量和执行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
检查组通过现场核查和查阅档案的方式,对照《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和《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重点核查了排放污染物种类、许可排放浓度、许可排放量等要求的规范性、完整性。通过此次专项检查,发现部分企业对排污许可管理重视程度不够,台账记录和执行报告规范性和完整性有待提高。针对此次检查发现的问题,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要求相关企业立即进行整改,并将整改落实情况及时反馈,以确保存在的问题全部整改落实到位。
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将对其余简化管理持证单位和重点管理持证单位进行现场核查检查,并加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宣传力度。针对排污许可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定期组织排污许可管理人员、第三方技术机构、排污单位等开展培训,提高排污许可相关人员业务素质,以达到排污许可规范管理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