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和进入新发展阶段的起始年,高新财政分局立足新阶段,贯彻新理念,融入新格局,深入研究建立现代化财政制度的关键问题,多措并举,加快建立现代化预算制度,进而推动高新区财政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一、硬化预算约束,完善预算制度
(一)严守预算法规
预算法规是开展预算工作的法律保障,高新财政分局坚决遵循预算法的规定,严格按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保基金预算对收支范围、编制内容的规定,坚持按制度编制,不得编制赤字预算、到期债劵和隐性债务。还本付息必须在预算中足额保障。
(二)科学编制预算
高新财政分局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管委会决策部署,按照2021年3月昆明市财政局全市财政工作会议要求,提前谋划,细化方案,确保10月底前启动和布置下年度预算编制工作,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完善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增强中期财政规划对年度预算编制的指导性和约束性。同时,不断完善预算支出标准体系,按照预算管理要求安排重点支出,充分体现财政政策。
(三)严格执行预算
严把预算支出关,强化预算约束,减少追加调整事项,确需要安排的支出,则通过优化调整支出结构安排,强化政府采购、会计领域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与党风政风监督办公室协同配合和信息共享,严格把控转移资金分配下达工作意见等细则,加快支出管理,促进预算执行规范化。
二、深化绩效管理,强化结果运用
预算绩效管理对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具有重要意义,是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抓手。
(一)落实绩效评价
全面落实各部门绩效评价。组织各部门积极开展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各部门承担主体责任,并按时全面报告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评价情况,高新财政分局不断加强对各部门的指导和督促,确保所有财政资金都按照现在财政制度的要求开展绩效评价。
(二)增强评价力度
财政资金最终是通过项目实施来体现成效的,每笔专项资金必须有详尽的绩效报告。增强部门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和绩效目标审核力度,强化过程监控与事后评价,提高绩效评价质量,推进信息公开。将绩效管理实质性嵌入预算管理流程,压实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强化结果运用,深入推进绩效管理结果与政策调整、预算安排的有机结合。
三、强化财政监督,牢固权利“笼子”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要加强对制度执行的监督,高新财政分局不断优化财政管理,加强直达资金常态化监督,完善上下统筹、内外结合的监督体系,严守资金使用最后“一公里”。
(一)完善内部控制
将监督与控制结合起来,认真梳理已有的财政管理政策制度,针对财政管理的重点工作,从工作安排、检查、指导、总结等环节着手,明确重点环节、关键流程和工作职责,做到闭环监管。
(二)开展系统监督
全面梳理巡视、审计、专项检查等反馈问题,认真分析问题产生的根源,从机制体制上想办法提措施,加强财政系统的监督,对从资金安排到使用绩效的全过程进行闭环监管,确保财政资金在基层发挥实效。
(三)配合内外监督
支持和配合党风政风监督办公室依法开展预算审查监督。落实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自觉接受预算决算审査监督。积极配合审计部门做好专项审计工作,依法自觉接受审计监督,认真做好审计整改,做到立行立改、边审边改、彻底整改。注重审计结果应用,完善政策制度,提升财政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