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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高新区认真落实建筑工地噪声和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为切实做好辖区建筑施工噪声和扬尘污染防治工作,3月23日、25日,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联合区规划建设局分别在高新区东、西区组织召开建筑工地噪声和扬尘污染防治宣贯会。辖区26家在建施工单位,6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解读了新出台的《昆明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介绍了条例制定的必要性、总体思路、主要内容及特点,强调了《条例》对施工工地的具体管控要求。同时组织施工单位签订了噪声及扬尘防控承诺书,并向施工单位提出了落实噪声及扬尘防控措施的具体要求,督促企业切实履行防控责任。

会议要求辖区内建筑施工企业:

一是要落实各项扬尘防控治理措施。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在施工工地设置硬质围挡,安装围挡喷淋,并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建筑垃圾做到及时清运,在场地内堆存的,将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物料运输要采取密闭或者其他措施防止物料遗撒造成扬尘污染,并严格按照规定路线行驶。

二是落实噪声管控各项规定。在主城建成区内,建筑施工过程中使用机械设备,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要在工程开工前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报;每日12时至14时、22时至次日6时要暂停建筑施工作业,因混凝土浇灌、桩基冲孔、钻孔桩成型等连续作业必须进行夜间施工的,要在施工前三日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证明,到所在地的县(市)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登记,并在施工地点以书面形式向附近居民公告。

下一步,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将进一步加强现场检查力度,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噪声和扬尘管控措施,持续改善人居环境。

昆明高新区认真落实建筑工地噪声和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生态环境分局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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