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昆明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昆明市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昆财综〔2020〕9号)文件的要求,现就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开展五华区医疗保障局法律诉讼代理服务工作,编制如下政府购买服务计划:
一、项目名称
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开展法律诉讼代理工作
二、购买主体
五华区医疗保障局
三、主要内容
选取1家符合条件、具备专业技术能力的社会中介机构,对五华区医疗保障局开展2021年诉讼代理工作。
四、预算资金
委托费用预算1万元(壹万元整)。
五、承接标准
具有承接提供服务购买能力和资质的第三方中介机构。
六、目标要求
受托中介机构选派专业人员到我局开展法律诉讼代理工作。
七、购买方式
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的相关规定,拟采用单位自行采购方式确定承接主体。
八、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服务合同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本计划于2021年4月2日起,公开7个工作日,公开后我局将按此计划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工作。
联系人:五华区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电话:67331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