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既是经济范畴,更是政治范畴,作为国家治理的重要基础和重要支柱,如何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顺应高质量发展要求,为我区经济建设贡献财政力量,是一切财政工作的出发点,高新财政分局不断完善绩效评价机制,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更加注重结果导向,为加快经济建设提供制度保障。
一、提高思想认识
(一)坚持党的领导
高新财政始终坚持党对财政工作的全面领导,忠诚践行“两个维护”。始终彰显财政工作的政治属性,切实履行党和政府赋予的职能职责,系统性、创造性的积极主动开展工作,以扎实的行动和务实的工作作风确保关于财政的各项决策和部署落实落地。
(二)贯彻新发展理念
“十四五”开局之年,云南进入新发展阶段,面临新的发展格局,新的挑战,高新财政分局紧跟时代潮流,立足新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不断完善预算绩效评价体系,利用绩效评价体系,倒逼预算单位规范资金使用,提高资金拨付效率,加强财政支出预算管理,按照《高新区支出预算执行进度考核办法》,督促各预算单位落实支出主体责任,加快支出预算执行进度,从而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树立绩效运行“风向标”
如何判断绩效运行的好坏,是绩效结果评价的重要前提,为了保证绩效评价的真实性、客观性,高新财政分局结合工作实际,选取相关指标,从以下几个方面树立绩效运行“风向标”。
一是观察财政运行保障能力强弱,通过对刚性支出,债务支出,上级补助收入,财政自给率等指标进行分析,区分为正向指标和负向指标,合成自主财力保障能力指数,形成观察财政保障能力的“风向标”。
二是展示财政支出的经济性。通过设置行政运行、三公经费、预算收支等方面的共性指标,对各预算单位的指标数据,进行分析、研判,从而为建设节约型政府提供“风向标”。
三是分析财政可持续与风险。此次评价从财政收入可持续能力、财政支出稳定性、赤字情况、债务风险、经济增长能力五个维度合成指数,提供研判财政可持续与风险的“风向标”。
三、规范绩效评价“流程图”
通过绩效评价,掌握部门决策和项目决策情况、预算资金配置情况、相关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和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以及取得的成效。
一是成立评价小组。各预算单位成立绩效评价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绩效评价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具体实施,做好绩效自评的前期准备,主要包括拟定绩效评价方案、选取合适的绩效评价方式、设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等。
二是单位自查。项目负责人根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自查,形成项目绩效报告(包括资金投入,使用情况,项目实施情况,取得的成果,存在的问题等)。
三是单位自评。各预算单位结合掌握情况,负责对各项目负责人报送情况进行核查并开展现场评价工作,原则上现场评价的资金数额和项目数量不得低于自评项目资金总额和项目总数的30%。在核查无误的基础上对项目资金拨付、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按照设定的绩效评价指标进行绩效评价,最后综合形成绩效评价报告,并连同相关佐证材料报送财政分局。
(财政分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