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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五华区自然资源局关于魏祥惠一宗划拨补办出让土地评估工作询价公告

根据《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国土资发[2006]114号)的规定“市、县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该根据土地估价结果和政府产业政策综合确定标底或者底价。”同时,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五华区土地储备供应委员会工作方案的通知》(五政办通〔2019〕38号)规定,由区土地整理中心负责对招拍挂、协议出让的供地项目委托地价评估。为切实做好五华区土地评估工作,五华区自然资源局将依法对五华区辖区内魏祥惠一宗划拨补办出让土地评估工作以询价的方式进行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欢迎符合的技术单位参加报价:

一、项目名称

魏祥惠划拨补办出让土地评估工作(土地坐落:昆明市五华区云康园一期联商5幢02号,土地面积:60.42平方米,土地用途:商服用地)

二、项目内容

1.基础资料收集;

2.实地踏勘;

3.周边市场价格调查;

4.编制评估报告;

5.对评估报告进行备案移交。

三、技术要求

依据原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技术规范》国土资厅发〔2018〕4号 相关标准。

四、报告编制要求

1.负责魏祥惠拟划拨补办出让土地周边市场调查报告编制工作;

2.负责魏祥惠划拨拟补办出让土地评估报告编制工作,评估报告需进行备案移交;

3.编制结果必须保证真实客观,不能出现虚假信息;

4.项目完成时间:于签订委托评估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已备案的《评估报告》。

5.若最终未使用该评估成果则不支付费用,具体内容以双方签订的书面合同为准。

五、询价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报价单位须提供营业执照、土地评估中介机构注册证书及省厅备案情况的函、技术人员信息、廉政承诺书;

3.报价附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合同复印件),提供具备主城五区范围内土地评估2个以上典型案例。

4.报价单位自行负责交通工具。

六、报价单制作与递交时间要求

1.报价单制作要求:报价函单独密封、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装订成册,须加盖公章一式二份。(报价统一表述为“以宗地补办出让评估应缴纳价款金额为基数。按照计价格〔1994〕2017号规定计算收费总额,按收费总额的X%收取评估费。”)

2.报价单递交要求:以直接送达的方式于2021年5月14日下午5:00时之前,送达至人民中路66号东楼702室昆明市五华区自然资源局利用科。

3.逾期的报价单视为无效。

七、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昆明市五华区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高师

电话:65336836

昆明市五华区自然资源局

2021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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