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领导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和行政执法水平,根据党工委、管委会的安排,高新区安委办于4月29日上午举办安委会成员单位2021年执法培训。企业综合服务部、综合执法大队、马金铺街道安全工作分管领导和规划建设局、生态环境分局、市场监管分局、公安分局、消防救援大队、交警六大队等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安全监管的工作人员共同参加培训。
培训由企业综合服务部安全工作分管领导王春元副部长主持,并邀请了九夏律师事务所耿华东律师围绕新行政处罚法在安全生产执法中的适用给参会人员进行了讲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在2021年1月22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修订通过,修订后的《行政处罚法》(以下简称新法)将于2021年7月15日起施行,作为行政处罚的基础性法律,新法的颁布实施,将对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带来重大影响,此次培训从新法的修订和新增条款入手,紧密贴合安全生产执法实际,对谨慎从严把握行政处罚的核心要义、严格依法实施新的行政处罚种类、相对集中开展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准确委托实施行政处罚、进一步加强行政处罚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严格遵循行政处罚基本规则进行了重点讲解。
耿律师结合现实案例与行政执法工作中的实际情况为参训人员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内容详实,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培训结束后,参训人员纷纷表示本次培训为今后更好地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企业综合服务部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