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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尊老敬老!司法为民新举措

善谋富民之策,多办利民之事。

司法为民是法院从事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为深入贯彻落实《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立案诉服工作的二十条措施》要求,我院立案庭组织诉服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后,除设立老年人服务综合窗口外,又推出新举措——设立敬老专座、提供公共轮椅。

【我为群众办实事】尊老敬老!司法为民新举措

目前,敬老专座设在诉讼服务大厅导诉台右侧,该专座为年龄较大的当事人优先就坐,公共轮椅放置于导诉台旁,行动不便的人员可向工作人员借用。以上措施为当事人提供便利的同时,也彰显了人民法院为人民的司法关怀和司法亲和力。

【我为群众办实事】尊老敬老!司法为民新举措

恰逢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之际,我院将继续立足主责主业,从为人民服务出发,建立主动服务大局,创新更多为民服务的具体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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