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纠整改是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关键环节,我院刑检部门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检察自觉,努力提升“四力”,让查纠整改工作落实走深、取得实效。
一、闻令而动,激发自查自纠“原动力”。一是政策宣讲到位。刑检部门内开展了多轮“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宣讲工作,引导广大干警敞开心扉、解开心结、消除顾虑、放下包袱,积极主动地开展自查自纠,实事求是地向组织报告自己存在的问题。二是谈心谈话到位。按照“六必谈”要求,分管领导与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与干警之间开展了认真有效的交心谈话,谈问题、谈原因、谈责任、谈整改,深入有效,触及灵魂。三是填报工作到位。从个人重大事项报告、“三个规定”填报、各类案件办理情况填报,确保填报事项、填报内容全覆盖。
二、踏石留印,凸显组织查处“震慑力”。一是评查工作三把关。案件承办人对2018年至今承办的所有刑事案件,特别是不捕不诉、延长退侦等案件开展自查,再由干警之间两两结队进行互查,形成自查报告和互查报告后,评查专班再次对重点案件开展评查,并就存在的问题当面询问案件承办人,形成自查先行、组织跟进。二是优化线索收集和核查。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信箱,广泛收集受理群众举报,同时,对上级移交的线索加快线索流转、核查进度,提高线索核查效能,形成被查威慑。
三、多措并举,发挥系统整治“协同力”。一是举部门之力,提高工作效率。通过工作例会、推进会等形式加强统筹,协调工作步调,形成开展查纠整改工作合力,确保各项整治任务有序推进。二是全面排查,清理顽瘴痼疾。分管领导挂帅、部门领导牵头、全体干警力行,全方位、多角度对检察办案和日常工作中存在的不合法、不规范、不及时、不到位进行自检自查,理清顽疾底数。三是征集线索,加大查纠力度。借助院内向区公安分局、区法院和区司法局发出线索征集函之机,就刑检部门干警案件办理中是否存在违纪违法现象、是否存在违反“三个规定”等问题进行摸底调查,确保查纠整改不留死角。
四、以人为本,提高司法为民“公信力”。一是筑牢司法为民理念。自觉践行党的根本宗旨,把群众观点、群众路线深深根植于司法理念中,切实把司法为民作为推动检察工作的原动力。二是抓实司法为民举措。将“我为群众办实事”贯彻整个教育整顿活动始终,通过开展回访不起诉案件当事人、对信访案件开展释法说理、加大承办检察官亲自接待案件当事人、深入社区化解社会矛盾、加大涉民事项的巡查等一批为民办实事的具体举措,真正把司法为民理念融入到检察业务工作中,不断提高司法为民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