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可爱的小婴儿叫“托托”,因为她是被妈妈托管在月子中心的,因此月子中心护士姐姐给他取名为“托托”。“托托”的母亲在将他托管后不久就失去了联系,刚出生的小“托托”已经在月子中心长达两个多月。
我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组接公安机关对此事件的情况反映后高度重视,未检检察官第一时间对此案相关情况进行了询问了解,及时到月子中心调取相关材料,实地查看并询问了“托托”目前的情况,并吩咐月子中心的工作人员注意保护“托托”的隐私,如实登记,妥善保管爱心人士捐赠的财物。同时,积极联系民政部门进行沟通协调。在各单位的共同努力下,“托托”被安置到昆明市儿童福利院代为照看。目前,未检检察官向公安机关发函督促其加大对“托托”父母行踪的侦查力度,尽全力找到托托的亲生父母,如果有证据证实其涉及刑事犯罪的,及时立案侦查。
检察机关是“国家监护人”,在“亲权”缺位的情况下担当困境儿童保护的最后防线。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事关每个家庭的核心利益,是最重要的国家利益和最大的社会公共利益之一。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我院为把“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走深走实,强化责任担当和为民服务意识,未检组联合内外持续发力,开展了一系列关护未成年健康成长,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动,落实对未成年人的特殊、全面、综合保护,为孩子的健康成长撑起一片蓝天,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对检察工作的满意度。我院将持续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工作常态,一心一意为群众,用心用情办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