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首页 >  > 资讯 > 文章详情页

五华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处置涉案仿冒贵金属饰品的公告

根据财政部《罚没财物管理办法》(财税〔2020〕54号)的规定,五华区市场监管局拟对已办结的7件商标侵权案没收的仿冒贵金属饰品进行变卖,所得款项将作为罚没收入上缴国库。

该批仿冒名牌的贵金属饰品经局云南省珠宝玉石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进鉴定该批贵金属饰品有经济价值。

从2021年5月24日起至2021年5月31日止为公告期,请具备贵金属处置资质并有意向的专业机构于2021年5月31日前联系我局法制监督科,电话:0871——63219596。

五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5月24日

【版权声明】凡本站未注明来源为""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

 
 
 

分类导航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网站留言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biz@minimouse.com.cn

版权所有

{"error":401,"message":"site error"}//www.ekkosec.com/plan/2021/0524/89704.html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