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昆明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昆明市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昆财综〔2020〕9号)文件的要求,现就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医保基金监管对五华区定点医药机构开展监督检查及病历审查相关工作,编制如下政府购买服务计划:
一、项目名称
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医保基金监管对定点医药机构开展监督检查及病历审查相关工作。
二、购买主体
五华区医疗保障局。
三、主要内容
选取1家符合条件、具备专业技术能力的商业保险机构,开展对五华区定点医药机构监督检查及病历审查相关工作。
四、预算资金
委托费用预算¥200,000.00(大写:贰拾万元整)。
五、承接标准
具有承接提供服务购买能力和资质的第三方商业保险机构。
六、目标要求
受托第三方机构根据合同签订要求对五华区定点医药机构开展监督检查及病历审查相关工作。
七、购买方式
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的相关规定,拟采用单位自行采购方式确定承接主体。
八、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服务合同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本计划于2021年5月26日起,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我局将按此计划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工作。
联系人:五华区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电话:67331504
昆明市五华区医疗保障局
2021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