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破产案件依法、高效审理是法院进一步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市场主体有序退出的重要措施。2021年6月4日上午,晋宁区法院田红飞副院长带队,与审判委员会专委宋庭彬、民事审判庭庭长宋鹏程一行三人到我院交流破产案件审判经验,我院民一庭庭长李静、副庭长范萌萌参加,双方就破产案件审理情况进行了座谈交流。
交流会上,双方就近年来破产案件审理的情况、府院联动机制建设、破产管理人选任、破产案件中涉及刑民交叉的处理、 “烂尾楼”“回迁房”涉及的民生稳定、存在的风险等进行交流,并就破产案件的受理条件、无产可破案件的处理、破产管理人报酬的审查、重整可行性报告的审查等相关问题进行深入探讨。
此外,双方还就跨区域破产案件处理、以房抵债问题、衍生诉讼、听证会安排、破产案件管理系统及文书制作要求等方面进行了探讨交流。
双方均认可在破产审判工作中,法院作为司法部门要主动担当,积极为“生病企业”把好脉,加强府院联动机制运用,借鉴上级法院及先进地区优秀的经验做法,加强与管理人交流,督促案件进展,把好破产案件工作的每一道关口,最终实现保障民生,保证债权人、债务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市场经济稳定发展的目的。
通过本次破产案件审判经验交流,开拓了双方法院在破产审判工作上的视野,汲取借鉴双方法院在破产审判工作上的先进经验和创新做法,促进了双方法院破产审判工作共同发展。双方表示本次交流会收获颇丰,期待今后进一步加强沟通,相互探讨,共同推进破产审判工作迈上新台阶,为地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