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法官,之前我的官司判了对方要赔我钱,结果这人跟我玩起了躲猫猫,听说还跑去了大理躲着,请问你们能不能帮帮我?”在接到余某某的电话后,五华法院执行局干警向其了解具体情况后,对余某某提出可对和某某申请强制执行的建议。
“那申请强制执行又需要多长的时间?我怕又要等很久,对方都已经跟我躲了几个月了。”
最终,五华法院执行人用态度和速度给到了他最有力的答复:“急群众之急,解群众之难。能24小时办的事,就绝不拖沓!”
案件回顾
余某某与和某某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经五华法院审理后,判决和某某须支付余某某46203.67元。
在判决生效后,和某某拒不履行其判决义务,并躲去大理市以规避履行,在无奈之下,余某某向法院执行局进行咨询,并提出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
在余某某的申请强制执行立案后,根据其提供的线索披露:被执行人和某某在大理市某租车行(个体工商户)现身,且仍在持续经营着此租车行,因其工商登记显示还在存续期间,希望法院派人前往进行现场调查。
根据申请执行人提出的线索信息,在综合分析案情后,执行干警当即请示局领导并得到指示:“立刻出发前往,对被执行人租车行进行现场调查,必要时可采取强制措施。”随后干警那超等人,驱车前往大理。
执行干警当天赶至大理后,于第一时间到达租车行进行了现场调查,面对突然“闪现”在眼前的法院干警,和某某仍含糊其辞妄图以虚晃逃避的态度蒙混过关。在看到干警掏出明晃晃的手铐后,和某某才“颓唐地瘫倒在了座椅靠背上”,最终迫于法律的威慑,意识到自己拒执行为的严重性,放弃了抵触情绪,在执行干警的协调下与申请执行人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并于当日现场履行了人民币35000元,剩余的11203.67元执行款,何某某承诺:“2021年7月31日前会全部还清。”
在昆明的余某某,在收到35000元执行款项后,向奔赴在回程路上的执行干警表达感谢:“感谢法官们这么快就把事处理得这么好,这让我们老百姓相信,只要有你们,我们的合法权益就能得到十足的保障。”
说在最后
承办此案的执行干警表示,希望通过五华法院执行人对案件的反应速度、处理决心和严明态度提升社会大众切实履行判决等生效法律文书的守法意识,提升法律文书的权威和司法的公信力。“老赖并不好当,千万不要抱有侥幸心理,法院判决生效后,就要主动、自觉履行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为群众办事,我们是认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