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上午,为深入贯彻落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积极响应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对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与监督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根据省财政厅、市财政局有关通知,高新财政分局组织开展《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培训会议。
《条例》是我国第一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的行政法规,对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和监督,促进国有资产管理的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构建起安全规范,节约高效、公开透明、权责一致的国有资产管理机制,提高国有资产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有着深远影响。视频会上,与会人员认真学习《条例》内容,专心记录专家的解读看法,既熟悉掌握了《条例》的内容要求,又再次强调了政府“过紧日子”、老百姓“过好日子”的工作路线。
通过培训,高新财政分局提升了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专业性和规范性,推进了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公开透明、规范有效,实践了“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是国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物质基础和重要保障”的重要理论观点。
(财政分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