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教育整顿办关于“三个规定”大宣传和领导干部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公开承诺行动的工作安排部署。6月18日,五华区组织公、检、法、司“四长”开展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宣讲活动,副区长、市公安局五华分局局长王嘉懿,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朱立,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晖,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王瑜分别到普吉街道、红云街道、大观街道、区教育体育局开展宣传活动,并组织签订《五华区领导干部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公开承诺书》。区级各部委办局、各街道办领导班子参加宣讲活动。
在普吉街道,王嘉懿对“三个规定”的出台背景、具体内容、重大意义、政策界限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系统的宣讲。王嘉懿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政治责任,把落实“三个规定”作为检验是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要坚持领导带头,发挥“头雁效应”,牢固树立红线思维,严格执行“三个规定”要求;要强化宣传引导,多渠道多层次全方位开展“三个规定”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对政策的知晓率和支持度;要深入贯彻落实,准确把握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精神实质和核心要义,学深悟透、真信笃行,入脑入心。
在红云街道,朱立从“三个规定”出台的背景、“三个规定”之间的关系、干预插手司法办案的具体情形、践行“三个规定”的重大意义等方面,系统阐述了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必要性和紧迫性。同时,对最高检制定的《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和《关于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若干问题的工作细则》进行了讲解介绍。
在大观街道,李晖围绕《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关于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督管理 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意见》,从“三个规定”的出台背景、主要内容及重大意义等方面入手,对应当予以记录报告的情形、不记录或者不如实记录的后果、违反“三个规定”的危害性等进行了解读。
在区教育体育局,王瑜围绕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出台背景、重大意义、主要内容、落实情况、工作要求等方面做了宣讲报告,倡议被宣讲单位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和遵守“三个规定”,不干预司法活动、不插手具体案件处理,不得让司法机关做违反法定职责、有碍司法公正的事,提高对“三个规定”的知晓率和支持度。同时,介绍了区司法局职能任务和开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的进展成效,进一步树立依法依规办事、保障公平正义、纯洁司法环境的鲜明导向。
通过宣讲活动,进一步提升了全区党政领导干部严格遵守“三个规定”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营造践行“三个规定”的浓厚社会氛围,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取得实效,营造更高水平的法治五华、廉洁五华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