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实践活动不仅体现在市场监管局履行监管职能上,也体现在为人民服务的情怀里,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第十八支部(高新分局)采取多种措施将“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实践活动融入到党员干部职工的工作、生活、学习之中,提质增效有效促进市场监管工作全面发展。
立足市场监管职责,依托主题党日、“三会一课”,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聚集关系企业、关系群众、关系基层切身利益以及企业、群众、基层反映强烈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围绕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领域,采取将“我为群众办实事”与业务工作相结合,确保将“我为群众办实事”融入到食品、药品、市场监管、特种设备、标准化、行政许可等诸多领域,深化为民服务解难题,为民办实事涉及面广,措施具体,真正起到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的目的。
明确“我”是定位,以我为主,争当表率。支部要求各科室和党员干部以高度的使命感、责任感,将自己摆进去、将工作摆进去,实现“要我办”向“我要办”转变。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形成“头雁”示范,针对项目清单内容,制定具体落实措施,明确责任人,限定时间节点,确立成效目标。
树立“实”是标准,实事求是,不务虚功。立足监管职能,找准契合点、发力点,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办好为民实事,不搞贪大求全,不做表面文章,真正将为民办实事与监管履职结合起来,确保各项办实事任务有抓手、能落地。结合作风建设专项整治,提升为民办实事质效,把马上办、用心办作为工作遵循原则,坚持实事实办,不搞“花拳绣腿”。
高新分局共列出“我为群众办实事”10项(其中为企业办实事7项、为群众办实事3项)事项清单。截至2021年7月16日,已完成为企业办实事5项,2项正在持续推进中。已完成为群众办实事2项,1项正在持续推进之中。
下一步,支部将不断加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责任感紧迫感,提高“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的计划性、统筹性,严格依照为民办实事的标准,采取有力措施,加大承办力度,实施专人负责、专项报送、逐一销号的原则进行,确保全面完成“我为群众办实事”各阶段的目标任务。
(市场监管分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