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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五华区医疗保险管理局关于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开展医保基金审核稽核工作服务公告

根据《昆明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昆明市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昆财综〔2020〕9号)文件的要求,现就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开展五华区医疗保险管理局医保基金审核稽核工作,编制如下政府购买服务计划:

一、项目名称

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开展医保基金审核稽核工作

二、购买主体

五华区医疗保险管理局

三、主要内容

选取1家符合条件、具备专业技术能力的社会中介机构,对五华区医疗保险管理局定点管理的医疗机构开展医保基金审核稽核工作。

四、预算资金

委托服务费用预算25万元(贰拾伍万元整)。

五、承接标准

1.参与过昆明市医保基金监管“两试点、一示范”试点工作的第三方中介机构;

2.开展医保基金第三方监管工作不少于2年且能提供服务购买能力和资质的第三方中介机构。

六、目标要求

对五华区属两定医疗机构开展医保基金审核稽核工作,全面加强病历、处方等医疗费用明细审核工作,完成五华区医疗机构现场核查全覆盖。

七、购买方式

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的相关规定,拟采用单位自行询价采购方式确定承接主体。

八、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服务合同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本计划于2021年7月28日起,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后我局将按此计划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工作。

昆明市五华区医疗保险管理局

2021年7月27日

(联系人:陈静、马睿卿 电话:635849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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