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年初,五华区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组向7名涉嫌聚众斗殴罪的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宣告送达首份《督促监护令》,并设置相应的督促监护期。
2021年8月10日,五华区检察院开展回访及家长课堂活动,进一步落实《督促监护令》取得实效。
在半年多的督促监护期内,五华区检察院联合司法社工,对其开展亲职教育,帮助涉罪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更好地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督促其对其孩子加强管教、约束,注重和孩子的沟通交流,共同学习法律、遵守法律,引导孩子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
在此次活动中,未检检察官对涉罪未成年人监护人在督促监护期内履行监护职责的情况进行梳理和总结,并对新修订颁布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家庭保护篇”进行讲解。
最后,检察官给予涉罪未成年人及其家长对未来的期望和祝福。
五华区检察院未检检察官郝一达说:“保护未成年人,我们重实效而非形式,《督促监护令》不能一发了之。要紧盯效果,不管是多久都要把监督落到实处。让这些涉案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们能深刻反思到自己在履行监护职责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在今后的生活中,成为智慧、耐心的学习型家长!”
家庭是未成年人生长发育的“第一课堂”,父母是子女的“第一任教师”,家庭教育对未成年人的影响体现在学习、工作、生活等方方面面,对未成年人的智力、体力的成长和最初的道德观念、价值观念、行为习惯的形成具有奠基的作用。
此次活动加强了未成年人犯罪临界预防,提升了未成年人的法治意识,增强了未成年人监护人的责任意识。
接下来,五华区检察院将立足检察职能,开展好“检爱同行 共护未来”专项活动,将未成年人保护落到实处,做到刚性!
【什么是“督促监护令”?】
督促监护令是检察机关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中,发现监护人存在管教不严,监护缺位等问题,影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导致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或者受到侵害的时候,督促、引导父母对孩子履行监护人应尽的职责和义务,保障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向监护人发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的检察工作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