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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五华区审计局关于聘请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参与五华区国家综合档案馆建设项目机构参与五华区国家综合档案馆建设项目竣工结算审计工作的购买服务计划(二次)

昆明市五华区审计局关于聘请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参与五华区国家综合档案馆建设项目竣工结算审计工作的购买服务计划(二次)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0年云南省省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云财综〔2020〕41号)的规定,我局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五华区国家综合档案馆建设项目竣工结算审计工作,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五华区国家综合档案馆建设项目竣工结算审计。

二、购买主体

昆明市五华区审计局。

三、主要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云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13号)、《昆明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办法》(昆明市人民政府令第153号)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聘请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参与协助昆明市五华区审计局开展五华区国家综合档案馆建设项目竣工结算审计工作,对主体工程(±0.00以上土建、安装部分)、装饰装修及附属工程等合同段的竣工结算进行审计复核(送审金额约2 740万元)。

四、预算资金

根据《昆明市审计局关于聘请社会专业机构参与政府投资审计费用支付标准》(昆审办〔2015〕42号)的规定,聘请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参与五华区国家综合档案馆建设项目竣工结算审计的费用=审计基本费×专业调整系数+核减奖励费,其中:

1.审计基本费的最高限价为3万元,专业调整系数按房屋建筑及其他工程取定为1.0;

2.核减奖励费根据昆审办〔2015〕42号文第二·(一)·3条的规定,按照竣工结算审计复核结果,据实结算。

五、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115号)的规定,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的范围,由采购单位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六、目标要求

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应当遵守国家、省、市关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的现行规定及标准,按照昆明市五华区审计局的要求提供专业技术服务,参与完成五华区国家综合档案馆建设项目竣工结算审计工作,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七、资格要求

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符合《云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13 号)第十四条规定的条件。

(一)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应为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或其他类似的法定凭证中包含能满足本项目所要求的相关业务,年检合格, 有固定经营场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类似的法定凭证。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⑴2018年1月至今未发生过重大业务质量问题和违法违纪行为,提供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在经营、业务、廉政等方面没有不良记录的书面声明。⑵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相关承诺函。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⑴2018年1月至今承担过2个及以上、送审金额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竣工结算审核项目,提供业绩证明材料。⑵参与本项目的审计人员应当符合《云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13 号)第十五条规定的条件,其中:①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注册单位为本单位或本单位分支机构并在有效期内),具有5年及以上的实际造价工作经验,且2018年1月至今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主审承担过1个及以上、送审金额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竣工结算审核项目,提供资格证书、注册单位为本单位或本单位分支机构并在有效期内的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②审计人员中应配备有土建专业和安装专业的工程造价人员,具有工程造价∕工程概预算或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得少于2人,提供资格∕职称证书、业绩证明材料(提供的资格∕职称证书、业绩证明材料中,至少有一项能证明审计人员是土建或安装专业)。

上述⑴、⑵中要求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业主证明等业绩证明材料中,至少有一项能证明工程规模、工作内容及岗位职责。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相关承诺函。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2018年1月至今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八、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的服务协议约定支付服务费用。

本计划于2021年8月12日起公开7个工作日,公开后我局将按此计划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工作。

联系人: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 联系电话:0871-63626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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