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五华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将对特定对象开展专项法律工作。该项工作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条的应用,对法律专业程度要求较高,为确保工作依法依规顺利进行,五华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将依法通过询价方式确定该项工作的法律服务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欢迎符合要求的法律服务单位参与报价:。
一、项目名称
昆明市五华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对特定对象开展专项法律工作
二、项目情况
本项目涉及对特定对象开展专项法律工作。
三、项目内容
(一)梳理相关专项工作实施相关情况,对可能产生法律风险的问题进行梳理并及时向五华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提出相关法律意见或建议。
(二)按照相关法定流程协助五华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开展工作。
(三)根据五华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工作需要,列席相关会议并发表法律意见。
(四)按照五华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工作需要,签发与法律服务事项相关的律师函件。
(五)其他内容以双方签订的书面合同为准。
四、专项工作要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专项工作推进实际情况开展相关法律服务工作。
五、询价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
(二)服务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专业法律事务所或特殊普通合伙制法律事务所或法律事务所分支机构,提供相关执业许可证书。
(三)拟选派服务人员要求:(1)负责人要求:具有专职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经年度检审合格,并且具有担任政府或事业单位常年或专项法律顾问的业绩。(2)法律服务人员需具备3年以上为政府社保部门提供相关法律服务的经验。
(四)报价单位需安排1人以上的专业人员专项负责实施该项目。
(五)报价单位需提交法律服务实施方案和业绩证明材料。
(六)报价单位自行负责法律服务人员交通、通讯等费用。
六、报价书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料
1.报价表原件加盖公章。
2.律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的提交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提交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服务团队人员信息资料(执业资格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工作经历业绩证明复印件,以上均需加盖公章)。
5.律所相关业绩证明资料(加盖公章)。
七、询价采购时间
1.报价书应装订并加盖公章密封后在2021年8月20日上午9:00前送至本单位二楼会议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予受理。
2.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3.询价选取将于递交报价书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公开进行(2021年8月20日)上午9:00,本单位二楼会议室)。
八、评标办法
按照质优价低原则,满足询价公告中供应商资格要求和所有条件,对业绩、服务团队、报价等综合评分,综合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中标。
九、合同与履约要求
1.最终中标的成交单位应在收到项目成交通知书的5个工作日内与本单位签订合同,逾期视为弃权。
2.成交单位不得再将本项目转包给其他单位或者本单位其他团队,违者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按违约条款追究其违约责任。
3.参与本次询价对象数量不少于三家,否则视为本次询价采购活动终止。
4.在询价过程中,如发现受邀单位涉嫌串标、围标等损害本单位利益的事件,本单位有权取消其资格。
5.本次公告在昆明五华政府网站上发布;公告期限:自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8月19日下午17:00止。
6.款项支付由双方合同确认。
十、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昆明市五华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
电话:0871- 65189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