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为全力做好五华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启动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工作。经五华区自然资源局行政办公会审议,依法对五华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21-2030年)编制工作进行询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欢迎云南省内符合条件的相关单位参加报价:
一、项目名称
五华区地质灾害防治(2021-2030年)规划
二、项目内容
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21-2030年)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编制五华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21-2030年);按照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州(市)县(市、区)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编制指南的通知(云自然资地勘查〔2021〕150号)要求,对五华区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出具成果。
三、时间要求
2021年9月下旬前,提交五华区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2021-2025年)规划成果并完成审查和汇交;2021年12月前完成地质灾害防治(2021-2030年)规划编制审查和汇交。
四、技术要求
符合国家、地区和行业有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及有关技术标准,同时满足五华区自然资源局的具体要求。
五、询价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报价单位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同时具备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甲级资质、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甲级资质、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四)报价单位拟投入人员名单,不低于3人,带队负责人必须是正式在编职工并具有水工环地质专业或水文地质专业或工程地质专业或物探专业或环境地质专业副高级(含副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未经我局同意,不得更换人员;
(五)近三年内有2项省内类似地质灾害防治县域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或成交通知书);
(六)投标人信誉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七)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八)本项目工作要求:深入地质灾害隐患点开展调查评价,掌握“第一手”资料,摸清底数,分析地质灾害发展、分布规律,才能编制出科学、优化防治体系总体布局。不是粘贴复制抄袭,要结合本地实际,采取因地制宜和资源整合的方式,要与当地经济发展、城镇建设、乡村振兴、扶贫开发、资源开发利用等项目紧密结合起来。
(九)报价单位自行负责交通工具。
六、报价单制作与递交时间要求
(一)报价单制作要求:报价书一式1份,报价表与报价其他资料分别封装。
(二)报价单递交要求:以直接送达的方式于2021年8月20日下午5:00时之前,直接送达至昆明市五华区自然资源局地矿科(人民中路66号2号楼7楼706),逾期的报价单视为无效。
七、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昆明市五华区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龚顺波
电话:18669069336 65336732
昆明市五华区自然资源局
2021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