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昆明市五华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研究,关于“贷免扶补”借款人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李云燕,女,1978年2月出生,汉族,大专文化,住址: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在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399号附51、52号经营昆明市五华区浩涵副食经营部,现因扩大经营的需要,经了解“贷免扶补”政策后,向五华区农村信用社合作联社借款20万元(人民币贰拾万元整),期限3年。
公示期自即日起始5个工作日,即10月21日—10月27日。凡对公示有异议者,请及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昆明市五华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反映。
接待时间:工作日9:00—11:30;13:30—17:00
联系电话:(0871)-64625930
昆明市五华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1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