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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华区司法局关于2021年度社会力量参与司法所业务试点服务项目评审结果公示

根据《云南省司法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购买法律服务工作的通知》(云司通〔2021〕2号)和昆明市司法局印发《昆明市司法局关于开展社会力量参与司法所业务工作试点的通知》(昆司通〔2021〕61号)等文件相关要求,按照昆明市五华区司法局财务内控制度的规定,对五华区2021年度社会力量参与司法所业务试点服务项目采购。经组织评审,确定成交结果,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五华区司法局关于开展基层法律服务参与基层司法所业务工作试点服务。

2.项目预算:人民币 10万元整。

3.项目服务期:1年。

4.项目服务地点:五华区司法局普吉司法所。

5.项目服务内容:

(1)普法宣传。协助司法所开展“法律六进”等相关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2)法律援助初审。负责法律援助申请的初审,一次性告知申请法律援助所需条件和材料,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指导申请人填写相关文书,并负责“智慧法援”平台的录入,对不符合条件的做好解释和分流指引工作。

(3)法律咨询服务。对群众来访、来信接待和咨询服务工作,负责解答、回复相关法律问题,并将咨询信息进行登记。

(4)社区矫正对象的集中教育、实际居住地址核实。负责普吉司法所在册社区矫正对象及安置帮教人员的日常法律知识讲座宣传。

(5)人民调解工作。

(6)村居法律顾问。

(7)配合司法所做好“两类人员”走访、社会调查评估等日常工作。

(8)司法所基于基层司法行政职能交办的其他工作。

6.评审时间:2021年10月20日上午9:30-11:30。

7.评审地点:昆明市五华区司法局二楼指挥中心会议室。

8.评审结果

经过评审,供应商按最终得分从高到低排序为:

五华区仲法法律服务所(99.6分),排名第一;

五华区宏源法律服务所(98分),排名第二;

五华区志远法律服务所(95.7分),排名第三。

拟按照评审得分最高分确定五华区仲法法律服务所为成交供应商。

参加申请的服务供应商如对本公示结果有疑异,请在公示期内向昆明市五华区司法局书面提出质疑。联系电话:0871-63626185。

五华区司法局

2021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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