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2年五华区部门预算项目入库评审和绩效目标审核工作及2022年预算执行过程中新增项目的入库评审和绩效目标审核工作,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115号)、《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第102号令)、《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政办〔2016〕34号)、《昆明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昆明市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昆财综〔2020〕9号)、《五华区财政局关于2022年度部门预算项目入库评审和绩效目标编审工作方案》(五财〔2021〕69号)等文件要求,五华区财政局拟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2022年五华区部门预算项目入库评审和绩效目标审核工作及2022年预算执行过程中新增项目的入库评审和绩效目标审核工作,编制如下政府购买服务计划:
一、项目名称
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2022年五华区部门预算项目入库评审和绩效目标审核服务及2022年预算执行过程中新增项目的入库评审和绩效目标审核服务。
二、项目对应指导目录代码及名称
E1105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辅助性服务。
三、购买主体
昆明市五华区财政局。
四、项目内容
选取3家符合条件、具备专业技术能力的第三方机构(供应商),每家第三方机构的服务内容如下:
(一)对30家左右预算单位2022年部门预算所有项目进行入库评审和绩效目标全覆盖审核服务;
(二)对纳入重点审核的项目进行重点绩效目标审核服务;
(三)对2022年预算执行过程中新增项目的入库评审和绩效目标审核服务。
五、预算资金
(一)预算金额:每家第三方机构服务费不超过20万元,全部服务费不超过60万元。
(二)资金来源: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专项经费。
六、承接主体选择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115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单位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七、承接主体资质及服务要求
(一)承接主体资质
供应商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02号《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要求。
(二)服务要求
受托第三方机构根据五华区部门预算项目入库评审和绩效目标审核工作安排和要求,搭建项目入库评审和绩效目标审核工作组,做好2022年五华区部门预算项目入库评审和绩效目标审核工作及2022年预算执行过程中新增项目的入库评审和绩效目标审核工作。
八、 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的购买服务合同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九、递交资料
凡有意参与该项目的供应商,请于2021年10月27日至2021年11月4日,将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服务报价、服务方案、相关业绩等)盖公章密封提交至昆明市华山西路1号11楼1111室五华区财政局绩效管理科。
联系人:尤老师 联系电话:63124186
五华区财政局
2021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