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2年五华区部门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工作及2022年预算执行过程中新增的需要开展的事前绩效评估工作,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115号)、《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第102号令)、《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政办〔2016〕34号)、《昆明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昆明市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昆财综〔2020〕9号)、《五华区财政局关于2022年度部门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工作方案》(五财〔2021〕70号)等文件要求,五华区财政局拟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2022年五华区部门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工作及2022年预算执行过程中新增的需要开展的事前绩效评估工作,编制如下政府购买服务计划:
一、 项目名称
2022年五华区部门预算事前绩效评估服务及2022年预算执行过程中新增的需要开展的事前绩效评估服务。
二、项目对应指导目录代码及名称
E1105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辅助性服务。
三、购买主体
昆明市五华区财政局。
四、项目内容
选取1家符合条件、具备专业技术能力的第三方机构(供应商)组织开展2022年五华区部门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工作及2022年预算执行过程中新增的需要开展的事前绩效评估工作。
五、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30万元(叁拾万元整)。
(二)资金来源: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专项经费。
六、承接主体选择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115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单位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七、承接主体资质及服务要求
(一)承接主体资质
供应商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02号《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要求。
(二)服务要求
受托第三方机构根据五华区部门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工作安排,搭建事前绩效评估工作组,做好2022年五华区部门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工作及2022年预算执行过程中新增的需要开展的事前绩效评估工作。
八、 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的购买服务合同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九、递交资料
凡有意参与该项目的供应商,请于2021年10月 27日至2021年11月4 日 ,将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服务报价、服务方案、相关业绩等)盖公章密封提交至昆明市华山西路1号11楼1111室五华区财政局绩效管理科。
联系人:尤老师 联系电话:63124186
五华区财政局
2021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