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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华区财政局关于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2022年五华区部门预算事前绩效评估服务及2022年预算执行过程中新增的需要开展事前绩效评估服务的政府购买服务计划

为做好2022年五华区部门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工作及2022年预算执行过程中新增的需要开展的事前绩效评估工作,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115号)、《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第102号令)、《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政办〔2016〕34号)、《昆明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昆明市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昆财综〔2020〕9号)、《五华区财政局关于2022年度部门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工作方案》(五财〔2021〕70号)等文件要求,五华区财政局拟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2022年五华区部门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工作及2022年预算执行过程中新增的需要开展的事前绩效评估工作,编制如下政府购买服务计划:

一、 项目名称

2022年五华区部门预算事前绩效评估服务及2022年预算执行过程中新增的需要开展的事前绩效评估服务。

二、项目对应指导目录代码及名称

E1105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辅助性服务。

三、购买主体

昆明市五华区财政局。

四、项目内容

选取1家符合条件、具备专业技术能力的第三方机构(供应商)组织开展2022年五华区部门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工作及2022年预算执行过程中新增的需要开展的事前绩效评估工作。

五、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30万元(叁拾万元整)。

(二)资金来源: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专项经费。

六、承接主体选择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115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单位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七、承接主体资质及服务要求

(一)承接主体资质

供应商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02号《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要求。

(二)服务要求

受托第三方机构根据五华区部门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工作安排,搭建事前绩效评估工作组,做好2022年五华区部门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工作及2022年预算执行过程中新增的需要开展的事前绩效评估工作。

八、 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的购买服务合同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九、递交资料

凡有意参与该项目的供应商,请于2021年10月 27日至2021年11月4 日 ,将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服务报价、服务方案、相关业绩等)盖公章密封提交至昆明市华山西路1号11楼1111室五华区财政局绩效管理科。

联系人:尤老师 联系电话:63124186

五华区财政局

2021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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