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号)、《昆明市财政局关于编制市本级2022-2024年中期财政规划和2022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昆财预〔2021〕50号)精神和要求,为保障和落实好高新区管委会的重大决策部署,以高质量预算编制保障高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高新财政多措并举,开展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
一、构建标准化预算编审体系,增强预算编制规范性
全面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以系统化思维整合基础信息管理、项目库管理、预算编制、预算批复、预算公开、预算执行、预算调整和调剂、会计核算、决算等预算管理主体流程,形成预算全过程的管理闭环。着重从项目立项的必要性、实施方案的可行性、支出预算的合理性、绩效目标的适配性进行项目审核,进一步提升预算编制的规范性。
二、厉行勤俭节约,聚焦重点保障
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从严从紧控制“三公”经费预算规模,继续压减非刚性非重点支出。凡是资金安排依据不充分、没有开展前期工作、项目实施内容不成熟的项目,一律不予安排,大幅削减低效无效支出。
三、夯实部门预算管理基础,规范预算编报
全面实施零基预算编制。以零为基点编制预算,不断完善财政资金“能进能出”机制,打破“基数”管理模式和支出固化格局。预算安排与预算项目细化、预算执行进度、项目绩效评价、监督检查等挂钩。
四、严格预算约束,强化预算执行
严格执行市人大批准的预算,未列入部门预算的事项一律不得拨付资金,严禁无预算安排支出。从严控制预算调整调剂事项,确需调整调剂的,必须按程序报批。落实预算单位管理主体责任,单位要对预算完整性、规范性、真实性以及执行结果负责。
五、改进预决算公开,增强财政透明度
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各预算单位要真实、完整公开本单位预决算,同时推进绩效、重点领域项目文本、政府采购意向等信息按规定向社会公开。细化部门预决算公开内容。项目预算安排情况、预算科目使用情况、经费使用情况、项目绩效目标等项目信息和“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等依法向社会公开。
(高新财政分局 供稿)